讀者:常善媚
這本書的作者Johan Huizinga是荷蘭的語言學家和歷史學家,也是現代文化史的創始人之一。這本遊戲人是他在1938年的著作,討論社會文化中,遊戲的重要性。雖然是一本古老的經典書籍,卻一直到2013年才被台灣出版社出版繁體中文版,譯者是四川的哲學系教授,譯得非常流暢好讀,初譯成中文應該是簡體字版本。
我在十年前為了研究魔獸世界(WOW)玩家團隊,修了交大資工所孫春在教授的數位遊戲的課程,第一次接觸到這本書(英文版),這是當初在課程中重要的基礎書籍之一,這也是歷史上第一本完整的談論遊戲的書籍。
甚麼是人?
這三種論點就如三足鼎立的把人說的更完整:人是有智慧的、可以製作出精巧的機械、而且是以遊戲(或玩)為基礎的。其中,玩是人類擁有崇高的夢與理想的象徵,他認為任何文化,都是以夢與理想為基礎的。
甚麼是遊戲?
Johan Huizinga認為:遊戲是一種自願的活動或消遣,這樣的活動或消遣是在某一個「固定時空範圍」內進行,而「規則」是遊戲者自願接受的,卻又有絕對的約束力,遊戲就是為了遊戲,它「自成目的」卻又伴隨一種緊張、愉快的情感,而且遊戲「不同於日常生活」。
這樣的遊戲定義幾乎涵蓋了動物、兒童、成人可能進行的所有的遊戲活動。
舉例:打籃球就是一種固定時、空範圍內進行,打的時候不論是一對一、三對三、或是正式比賽都有明確的規則,而且這規則是一起玩的人共同且自願接受的,在玩的當下有絕對的約束力,玩的當時就是很投入的在玩當中,是為了玩而玩,玩的很認真才會覺得好玩,而那段遊戲時間與日常生活不同。是的,從在空地幾個好友玩籃球到籃球國際轉播賽事,都屬於遊戲。
遊戲就是人性本身
舉例:我想到的例子是媽祖遶境,這是台灣文化中很重要的一部分,最近幾年正好越來越熱鬧,也越來越多人參與,白沙屯媽祖的出巡有很重要的規則,每個分叉路口都要擲杯由媽祖決定方向,民眾鑽轎底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活動,還記得2016年頂新事件後,魏應充一起排隊要鑽轎底還遭媽祖的鑾轎閃避的事件。沒錯,在文化中的習俗活動也是遊戲。
非實用性的遊戲是一種逃避?
遊戲的特徵與元素
Johan Huizinga認為遊戲具有下列六種的特性:
一、遊戲是一種自由、自主與自願的活動。
二、遊戲的活動是故意地要在一般的「日常」生活之外,成為一種「非嚴肅的」(not-serious)的活動。
三、在遊戲時人是非常專心投入的。
四、遊戲是一種與物質利益無關的活動,在從事遊戲時,是不會有任何利潤可言,或者不是為了利潤或利益而遊戲。
五、遊戲是在其固有的時空界限內進行著,它有著固定的規則,並以有秩序的方式來玩。
六、透過遊戲,會促進社群的形成,這些社群或團體有著自己的「祕密」,它們會透過「假裝」或其他方式來強調他們群體與一般世界的差別。
這本書共有十二個章節,先談了遊戲的本質與意義之後分別從語言、教化功能的遊戲與競賽、法律、戰爭、詩歌、神話創作、哲學、藝術等方面與遊戲的關係進行論述,最後談遊戲中的西方文明以及當代文明中的遊戲因素,雖然是八十年前的老書,卻一點都不過時,果然是經典。
在這個越來越注重閒暇與生活品質的時代,遊戲終於微微抬頭,私以為遊戲絕不只是目前產值很高的遊戲產業這麼狹隘,我們已經更被允許以更接近人的本質的「遊戲人」的態度和眼界來經營創造更有品質的學習、工作、以及生活方式。
© 常善媚,保留所有權利。歡迎分享本文連結,但全文轉載請事先來信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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